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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画市繁荣中隐藏大隐忧

2012年10月12日 14:53:47          出处:光明日报      点击率:1909

  画市和古玩市场一样,近年来十分红火,引人注目。但是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的政协委员分赴广东、江苏、浙江等地对画廊、画店现状、管理和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后,发现了许多值得重视的问题。

  假画为何混迹画市

  今年5月20日,著名画家赵某从一个网站的拍卖预告中得知,北京一家公司举办的2012春拍中,有10幅自己的作品。结果一查,均为伪作,都是仿制他创作的齐白石、黄宾虹、徐悲鸿等大师的肖像系列作品。

  为了维权,赵某于5月21日分别通过邮件和电话告知这家公司,部分作品为赝品,要求撤拍,但却毫无回应。5月22日,他将这家拍卖公司告上法庭。但5月27日拍卖会在济南照常进行,而该部分作品在本次拍卖会上全部成交,成交金额总计30余万元。

  这是多么荒唐的事,可是近年来这样的事,屡有发生,屡禁不止。一件名为《人体蒋碧薇女士》的徐悲鸿油画,经数次竞价以天价落槌成交。这一消息被媒体一报道,引出的却是一批老画家联名在报刊上发表的对这幅假画的质疑,而且他们公开声明这幅画是他们几十年前的习作,根本不是徐悲鸿的作品。

  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的政协委员在调研中注意到,当下,随着艺术品市场的迅猛发展,艺术品价格暴涨,巨额利润也引发造假、卖假者趋之若鹜,书画作品真假难辨,行业规范严重缺失。这不仅严重损害了艺术家的合法权益,也给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极大地伤害了中国艺术品市场的信誉和国家形象。

  面对这种情况,政协委员鼓励和支持画家维权,同时提出要有治本之策,从制度和管理上解决这个问题,革除画市里的弊端。

  画市“三国”混战

  假画历来就有,现在的问题是假画横行。据了解,目前艺术品市场造假、卖假还在继续蔓延,甚至出现向集团化、网络化、产销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出现这个问题,与画市的市场主体混乱有密切的关系。

  现在的中国画市,是画廊、拍卖公司、画家“走穴”市场“三国”争雄。有人说,中国现在的画市,出现了一级市场(即画廊市场)萎靡、二级市场(即拍卖市场)兴旺的畸形之势。也有人补充说,最活跃的是我们无法统计的“走穴”市场。

  画廊,我国过去一般称为“画铺”、“画店”,而且有自己的文化特色,比如很多美术品经营者把自己开的画廊叫做“某某轩”、“某某斋”,如“朵云轩”、“荣宝斋”。各地的文物商店和面向外宾的友谊商店,也出售书画商品。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的商业画廊经历了两次规模化发展,一次是90年代中期,另一次是2005-2006年。

  在国外,画市的主体是画廊。1991年,澳大利亚人布朗·华莱士在生活了5年的北京,开了第一家现代意义的画廊“红门画廊”,它是北京第一家代理青年画家作品的画廊,实行签约代理制度。这是我国现代画廊起步的标志。

  在1993年第45届威尼斯双年展上,由奥利瓦主持的中国当代艺术展,引起了西方收藏家、艺术批评家对中国当代艺术的关注。这次画展的轰动效应也为参展艺术家带来了丰厚的商业回报。此后,欧洲的一些画廊开始尝试经营中国当代画家的作品。同时在京、沪等地陆续出现了“香格纳”、“四合苑”等一些外国人开设的画廊。同时他们也带来了西方画廊的运作方法和经营理念。

  连续多年,中国的画廊业发展迅速。注册登记、实行经纪代理制度的画廊有1500多家,主要分布在大中城市,北京地区有605家,占总量的40%;上海地区有237家,占总量的16%;港台地区有120家,占总量的8%。计入统计的江浙地区有70家,广东地区有81家,分别占统计总数额的5%左右。由于分类统计的交叉,全国画廊、画店总数据推测应当有10多万家。在实地调研中,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调研组一致认为,广东、江苏、浙江的画廊、画店行业正在形成各自的特色和优势。

  但是,2009年以来,画廊业的困难越来越大。政协委员在调研中了解到,广东、上海、北京等大城市虽然还未出现画廊大规模“倒闭”的现象,但画廊的营业额大都减少了六七成之多,处境艰难。有些知名画廊在2004-2005年市场好的时候,几乎月月有展,时不时还办些学术讲座,但2009年以来,鲜有展览或活动,为求生存,多为低成本运作。

  画廊业出什么问题了?原来,他们遭遇了拍卖公司和“走穴”市场的双重夹击

  在拍卖市场,前几年由于投机性资本加入,出现了许多匪夷所思的状况。齐白石的画以往拍到上百万元,可到了2010年、2011年扶摇直上,竟拍到了几亿元。一幅《松柏高立图》拍出了1.25亿的高价。可悲的是,一些赝品伪作也借助拍卖市场混迹画市。

  所谓“走穴”市场,就是画家带着毛笔和图章到全国各地去,买方(客户)与卖方(书画家)直接交易,当场写字画画拿红包。这种“走穴”市场之大其地域之广阔,需要人之多不可能再让画市规范起来。

  怪事随之出现了:一方面,书画市场大得很;另一方面,画廊却萎缩、倒闭。“走穴”市场成了最直接、最吸引书画家和各方买家的“画市”。这种情况,不仅抑制了画廊业,也妨碍整个画市的健康发展。  乱局如何破解  这样的“三国”混战,难道是中国画市应有的业态吗?

  规范化的画廊,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中国画市的主导力量?

  画市乱局,怎么解决?

  针对我国目前艺术品市场监管体制仍处于初创阶段,在监管理念和方式方法上有所欠缺等问题,社会各界要求艺术品市场加强监管的呼声十分强烈。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的委员听取各地画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治“乱”之策。

  治“乱”对策之一:科学规划,培育引导艺术品流通的一级市场。委员提出,画廊、画店是艺术品进入流通领域的第一平台,海外业界称为一级市场。规范一级市场对于发展文化产业,繁荣艺术品市场,具有关乎全局的重要作用。广东东莞画廊的代表说:“只要政府有决心,采取当年东莞吸引外资"三来一补"的政策优惠,画廊、画店行业就不愁发展不起来。”

  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在产业结构调整中,高度重视对画廊、画店行业的扶持、发展,根据本地产业状况和行业特点,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调整和完善鼓励发展的政策以及具体措施,培育骨干企业,打造规范化、品牌化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画廊、画店。

  治“乱”对策之二:加快艺术品市场立法进程,加大综合执法力度。文化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经起草了《艺术品管理条例》,政协委员建议,应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使这一条例尽早出台,为画廊、画店行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要按照《著作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刑法》规定,国家版权、工商、公安部门等执法部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并重,严厉打击已经形成规模化、网络化的制假、卖假违法犯罪团伙,切实扭转艺术品市场假画猖獗的势头。

  治“乱”对策之三:调整和完善财税政策,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扶持画廊画店做强做大。画廊是社会美术教育的基本单位,既要负责艺术家及作品的宣传推广,出版画册,举办画展,也要承担培养消费群体,普及艺术知识的责任,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力补充。政协委员建议国家比照拍卖业、展览业的税收标准,把画廊也纳入中介服务行业征收营业税,减免增值税。

  可以借鉴发达国家资助画廊推广本土艺术的经验,由国家或者地方财政出资,对代理本地艺术家的作品在其他省区举办展览,体现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并获得成功的,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支持。对代理中国艺术家的作品赴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举办画展,参加国际性或者区域性大型展会、博览会的,国家应当予以一定的经济资助,可以包括艺术家出国参展的国际旅费、画册及宣传资料翻译费和编辑印刷费,或者外国展场费用等。

  治“乱”对策之四:推进行业基本制度建设,加强经营主体诚信自律。政协委员建议:

  一要建立和完善艺术品鉴定评估制度。经国家批准建立具有高水平、公信力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社会各类鉴定评估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条件,以独立法人资格出具鉴定评估证书,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要建立和完善画廊经纪制度。鼓励画廊深度介入艺术家的挖掘、代理、宣传推广。

  三要建立全国画廊行业协会。浙江、北京、广东以及江苏苏州都建立了画廊协会或者艺术品经营业者协会,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画廊行业协会的条件已经成熟,建议由文化部牵头,迅速筹备建立并早日开展工作。通过行业协会,推进行业制度建设和诚信自律建设,组织画廊负责人、经纪人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全行业管理水平。

  同时,要通过行业协会建立实时、动态的全国画廊、画店以及艺术品市场信息系统。运用高科技手段,全面掌握画廊、画店以及进入艺术品市场的艺术家及其作品的情况,随时反映市场交易状况,最大限度地增加市场透明度,减少艺术家私下交易及偷税漏税,为国家法治化建设和行业诚信自律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支持。

  治“乱”对策之五:扶持文物商店发展,保障文物艺术品流通主渠道。由于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商店不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不得设立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按照这样的规定,文物商店不能对所有文物进行拍卖,许多货真价实的艺术精品在文物商店卖不出去,同一件艺术品送去拍卖就炒成天价。有的政协委员说,如果现在全国文物商店长期收购收藏的12万件文物艺术品不能由各级博物馆购藏,或者不能在流通领域实现价值和价格的最大化,文物商店也将面临生存发展的最大难题。

  因此,政协委员建议要研究制定符合文物商店特点和发展规律的政策法规,使文物商店利用自身的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和网络优势,参与国家保护民间流散文物艺术品的各项工作,使之既能向各级博物馆提供馆藏文物资料,又能在艺术品市场竞争中发挥主渠道作用。

  资料链接

  2010年中国艺术品市场交易总额,已经超过英国居世界第二位。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在2010年也实现了跨越式增长,全年拍卖艺术品30万件,成交23万件,比2009年增长了177%。

  2011年我国艺术品市场继续快速增长,其中画廊、艺术经纪和艺术品博览会的交易额为351亿元,艺术品出口额为30亿元,艺术品网上交易额为12亿元。此外,现当代原创工艺美术品(工艺画、陶瓷、玉器、珠宝首饰、家具、织锦、刺绣、编织、地毯、漆器、金属等)的交易额为590亿元,艺术授权品、艺术复制品、艺术衍生品的交易额为150亿元。中国已成为全球最活跃的艺术品市场。

  从2009年到2010年艺术品拍卖市场成交份额中书画份额很高,2009年是108.32亿元;2010年是356.47亿元,占总成交额的61%,瓷器杂项占30%,油画和当代艺术占9%。2009年到2010年拍卖的瓷器杂项中,瓷器成交额最大,其次是玉器和珠宝。其他类别如犀牛角雕像,大约成交8万多件。

  知识窗

  “画廊”跟建筑有关。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府邸或住宅中、在英国伊丽莎白时期和詹姆士一世时期的住宅中,散步或陈列画像、画作的狭长房间称为廊(Gallery),这在后来就成为现代“画廊”一词的词源。

  “画廊”一词在我国早已有之。隋唐五代时期的佛寺,其主体建筑两侧是仿宫廷宅第廊院式布局,排列若干小院落,各院间由回廊连接,回廊上常绘有壁画,这就是古代中国的画廊。

  在陆游的《饭昭觉寺抵暮乃归》中,有“静院春风传浴鼓,画廊晚雨湿茶烟”的诗句。宋人刘克庄在《乍署》中也有“绿浦游船常载妓,画廊浴鼓或随僧”的诗句。明代的《画史会要》卷四中记载有:“上官伯达,福唐人,善画山水人物,南京报恩寺画廊是其遗迹。”

  画廊可分三类:

  第一类是通过签约、包装、推出艺术家,经销原作;

  第二类除经销原作外还经营印刷品、画框等业务;

  第三类除经营原作、印刷品、画框外,兼做工艺品、家具、古玩生意。

  在中国古代经济发达的城市里,第二和第三类的“画廊”并不少见。那时称为画店、画铺或古董行。画铺最早见于宋朝,如北宋吴自牧《梦梁录》卷十三中,提到杭州有“陈家画圆扇铺”。元代夏文彦在《图绘宝鉴》卷四中提到,南宋初期的艺术家赵彦居临安时“不入画院,开市铺,画扇得名”。清代的北京、天津、上海、苏州、杭州、长沙、成都等地都有民间艺人开的画店、画铺。(本报记者 倪迅)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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